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简称:湘警职院)是2003年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由湖南省司法厅主办主管的全省唯一一所警察体制的高等职业院校。学院创建于1981年,经历了湖南省劳改劳教干部中等专业学校、湖南省司法警官学校等发展时期,在长期办学历程中形成了以校训“厚德重法,崇文尚武”为核心的警院精神,凝练出“博学善导,育警树人”的教风和“勤学苦练,文武兼修”的学风,警务化管理贯穿教学育人全过程。学历教育在校学生近6000人,在职教育培训年均8000人次。学院现有法律系、刑事司法系、矫正教育学系、管理系、政教部、警体训练部、基础课部、图书馆、实验实训中心、电教中心等教学教辅机构和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宣传教育处等党政管理及群团机构。设有刑事执行、行政执行、刑事侦查技术、司法信息安全、司法警务、心理咨询、司法鉴定技术、建筑消防技术、法律事务、社区矫正、法律文秘、公共事务管理、社会工作、行政管理等17个专业。学院拥有一支师德高尚、结构合理、技能精湛、教学水平过硬的教师队伍,教师与学生多次获得国家级和省级技能竞赛一等奖。目前在职教职工300余人,其中高级职称69人,中级职称109人,“双师型”教师82人。学院以服务“法治湖南、平安湖南、过硬司法行政队伍”建设为己任,明确了“立足司法行政、面向政法系统、服务社会治理”的办学定位,“特色鲜明、省内示范、全国同类领先”的发展目标定位,“对接行业一线需求,培养政治坚定、作风优良、技能过硬、身心健康的高素质技术技能法律应用型人才”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学院组建了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个职业教育集团,形成了“校局联盟、校狱(所)合作”的集团化办学模式、“教、学、练、战”一体化的教学特色和“德、能、行”三位一体的警务化育人特色。“十四五”期间,学院将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争创“双高”(“高水平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实现高质量发展。学院被确立为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学校,先后获得“湖南省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中央政法委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院校”“湖南法院司法警察训练基地”“中央司法警官学院湖南教育培训基地”“湖南省平安高校”“湖南省文明高校”“湖南省直机关文明标兵校园”“湖南省五四红旗团委”等称号。中央电视台、光明日报、法治日报、湖南日报、红网、腾讯网等主流媒体先后多次对学院办学成绩予以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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