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类提前录取专业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遵规守纪,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4.志愿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热爱司法行政事业,立志捍卫政治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刻苦学习、拼搏奉献。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政治条件。 5.参加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浙江省考生需在户籍所在地参加2024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6.浙江省考生年龄为16周岁以上、22周岁以下(2002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未婚;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2002年9月1日以后出生),未婚。 7.身心健康,符合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招生体检和体能测试标准,能够正常参加司法警察院校教学训练活动。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司法机关录用人民警察的有关规定执行,详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同时,还应符合下列条件: (1)身高:男性170厘米(贵州省168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贵州省158厘米)及以上。 (2)体重:浙江省考生男性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女性在17.1至25.7之间;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男性体重50公斤及以上,女性体重45公斤及以上。 (3)视力:浙江省考生双眼裸视力均在4.8及以上;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双眼裸视力均在4.7及以上。 (4)色觉:无色盲、色弱。 (5)外观:浙江省考生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瘢痏(如创伤、烫伤、疤痕、胎记等),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其他省(市、自治区)考生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痕等),无嗅觉迟钝、口吃、鸡胸、腋臭、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步态异常,无重度平趾足(平板脚),无文身、驼背。 8.须按照各省(市、自治区)相关公告、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试和政治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才具备投档和录取的资格。浙江省考生必须参加浙江省公安院校招生综合测试暨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综合测试。测试办法按照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浙江省公安厅有关通知进行。 (二)高职提前招生专业报考条件详见《浙江警官职业学院2024年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三)其他专业报考条件按照普通高校招生条件、标准执行。鉴于司法警务专业对口的用人单位公开招录时以男生为主,且对身体条件有要求(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建议考生慎重报考。 (四)其他专业招生对考生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五)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